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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24年第四季度团费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4-12-05 12:45:57
来源: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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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团委: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工作安排,现开始收缴2024年第四季度团费,请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团员人数(含学生团员、青年教职工团员)上交。学生团员每月交纳0.2元,青年教职工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本次团费交纳,统一采用线下缴纳的方式进行。各个学院收缴完成后统一交至校团委(许昌校区:立业楼S103办公室)处开具收据。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本季度团费收缴工作。

联系人:张雅杰 0374-5559006

 

共青团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