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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创新实践部、社团工作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共青团的工作计划。
二、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对全校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建立健全团干工作档案。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的合法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组织开展好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第二课堂”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五、及时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经验,及时发现和掌握学生思想倾向性的问题。
六、做好团的宣传工作,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开展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七、负责指导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国旗护卫队及学生社团开展各项工作。
八、做好团的对外接待、联络、开具介绍信、整理保管有关文件档案等工作。
九、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组织开展团内表彰、奖励,执行团的纪律,对违纪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十、负责做好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