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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申报指引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25-06-30 12:07:03
来源: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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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与《关于做好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豫工文〔2025〕48号)相配套的2025年河南省青年五四奖申报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关于工作纪律。在推荐过程中,各层级推荐单位和工作人员严禁在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发生拉关系、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评委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请托,评委之间不得相互通气,不得作出任何干预投票的行为;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评审活动中所获知的与评审工作相关的保密事项;不得以复印、拍照等任何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对外传播、特别是上传网络。

二、关于推荐条件。河南省青年五四奖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聚焦“两高四着力”,踊跃投身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火热实践,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河南省青年五四奖先进集体

1.青年集体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上。

2.团委、团支部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城市社区、社会组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单位中的基层团(工)委、团(总)支部,或者县级团委;

(2)成立需满2年(即2023年5月31日前成立);

(3)近5年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或团委(团支部)相应集体荣誉(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含2025年当年);

(4)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教育评议完成率不低于98%,团员参与评议率不低于95%;

(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化教育实践开展率不低于98%;

(6)拟推荐申报河南省青年五四奖先进集体的团组织,不得同时推荐其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与相关项目申报。


(二)河南省青年五四奖先进个人

1.青年个人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为40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工作学习满一年的港澳台青年可以作为推荐人选;

(2)推荐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推荐人选;

(3)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推荐人选应覆盖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就业创业等各领域,女性、少数民族和新兴领域青年应当占一定比例。

——科技创新领域: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突出贡献。

——乡村振兴领域:积极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在发展富民产业、科技赋能农业、建设和美乡村、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绿色发展领域:积极投身美丽河南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社会服务领域:积极助力高效能治理,在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传承、社会福利、抢险救灾、慈善公益、基层治理等方面敬业奉献,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突出贡献。

——经济建设领域:积极投身经济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作出突出贡献。

——就业创业领域:积极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艰苦地区就业创业,脚踏实地做出突出业绩。在服务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其他领域: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团员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2)团龄需2年以上(团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3)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4)近3年团员教育评议累计2年以上为“优秀”等次,且2024年度需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结果应为“优秀”;

(5)近5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员”或相应个人荣誉(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含2025年当年);

(6)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7)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团干部申报此项荣誉,需满足以下条件:

(1)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

(2)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团干部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5月31日)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4)202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5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5)近5年获得过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或相应个人荣誉(应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不含2025年当年);

(6)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不得申报。

三、关于推荐程序。

先进人选(集体)以市级团委、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为单位负责推荐,不接受个人、集体自荐。

申报人(集体)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见附件3)、《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考察表》(见附件4)、《初步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并于7月6日(周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2158280009@qq.com,校团委予以最终审核。

四、填写事项

1.《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按规范和要求进行填写,最终提交word电子版。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版(见附件3)填写时控制字数1500字内,可分章节叙述,最终提交word电子版。

3.《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考察表》(见附件4)需要本人打印,填写日期并联系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扫描为无水印PDF版并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处由校团委最终审核通过后统一盖章。

4.《初步推荐对象信息汇总表》(见附件5)由本人核对信息后按照有关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5.所有文件填写完成后认真核对,按照顺序放至同一文件夹内,命名格式为“申报人(集体)+单位名称+申报奖项”,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送。

联系地址:许昌校区立业楼S103校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雅杰、张    强

联系电话:0374-5559006

联系邮箱:2158280009@qq.com

共青团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附件:

附件1: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集体推荐表.docx

附件2: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附件3: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docx

附件4:河南省群团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先进个人考察表.docx

附件5:2025年河南省青年五四奖推荐人选(集体)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