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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TW 
发布时间:2023-10-11 18:58:08
来源: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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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一、各学院团员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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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日期至少五个工作日,各学院可根据各自推优进展情况,自行调整。

二、推优对象条件

1、团籍隶属中原科技学院的共青团员,有1年以上的团龄,已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素质: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专业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优良;前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50%以内者(大一年级学生可结合学业成绩和平时表现),无补考或重修情况(以前有补考或重修的应补考重修合格)。

(3)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乐观向上,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应遵规守纪,未受过违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4、推优资格见附件5《2023年10月推优工作注意事项》第一条推优条件注意事项。

三、推优工作主要程序

1、团支部委员依照推优条件认真核查,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员名单。

2、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会议要求:

(1)团支委与辅导员确定召开团支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全体团员召开团支部大会,全体团员召开团支部大会的情景(需提供电子版图片)。

(2)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3)各班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对确定出来的候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票根模板见附件4)。

(4)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的1/2(不包括一半),否则推荐无效。

(5)现场唱票,最终由辅导员老师结合现场唱票的结果和该候选人在班级的日常表现等综合确定出推优名单。

3、确立最终推优人选,组织学生填写推优表(填写要求具体详见附件5)并严格把关、审核。

4、上交推优名单、推优表、汇总表等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详见附件5《2023年10月推优工作注意事项》第三条相关材料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团支部推优结果两年内有效,被推优但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需重新参与推优。

2、各支部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

3、本次推优结果作为重要党外意见参考,被推优并不代表本学年内一定会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填写电子表格时请按所给格式填写,纸质版确保无误后提交。

附件1:推优汇总表模板.doc

附件2:2023.10推优人员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3:2023.10推优表PDF格式.docx

附件4:推优投票格式模板.docx

附件5:推优工作注意事项.doc

附件6:XX学院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证明.docx

附件7:各院推优材料汇总.xlsx

附件8:推优材料要求.docx

附件9:2023.10推优表填写样表.doc

共青团中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