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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共青团“推优”工作,有效提升青年党员质量,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和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对本次我校在籍团员推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团员推优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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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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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校团委召开推优会议,通知各学院推优人数及相关工作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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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
校团委组织部组织各学院组织部开展推优培训会议,对推优过程及细节进行详细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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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10月26日 |
截至26日下午18点之前各班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确立推优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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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10月28日 |
各学院按要求准备材料,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认本学院推优汇总名单;上交电子版汇总名单(附件1、2、3)、学生电子版推优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至各院对接人QQ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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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10月29日 |
校团委组织部对推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推优人员是否符合推优条件并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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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 |
校团委组织部审查电子版推优表并反馈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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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10月31日 |
填写纸质版推优表(附件4),并于10月31日下午18点之前交至各学院对接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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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1月2日 |
校团委组织部对纸质版推优表进行审查并反馈给各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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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 |
复查不合格者进行补写,并于11月3日下午18点之前上交最终版 |
注:公示日期为10月26、27、28、29、11月1日(至少五个工作日)
二、推优对象条件
1、团籍隶属中原科技学院的共青团员,已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遵规守纪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素质:
(1)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动机端正。
(2)专业素质。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优良;推荐对象在推优的前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3)综合素质。心理健康、乐观向上,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热心为集体服务,关心帮助他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违纪处分和其他处分。
4、推优资格见附件6《2021年10月推优工作注意事项》第一条推优条件注意事项。
三、推优工作主要程序
1、团支部委员依照推优条件认真核查,确定具备推优资格的人员名单。
2、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推优大会。
会议要求:
(1)团支委与辅导员确定召开团支部大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全体团员召开团支部大会,全体团员召开团支部大会的情景(需提供电子版图片)。
(2)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数,方可举行团员“推优”大会,否则不得推优或推优结果无效。
(3)各班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对确定出来的候选人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票根模板见附件5)。
(4)候选人得票数应超过参会人数的1/2,否则推荐无效。
(5)现场唱票,最终由辅导员老师结合现场唱票的结果和该候选人在班级的日常表现等综合确定出推优名单。
3、确立最终推优人选,组织学生填写推优表(填写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并严格把关、审核。
4、上交推优名单、推优表、汇总表等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详见附件6《2021年10月推优工作注意事项》第三条相关材料注意事项。
四、注意事项
1、团支部推优结果两年内有效,被推优但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需重新参与推优。
2、各支部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没有优秀的宁可不推”的原则。
3、本次推优结果作为重要党外意见参考,被推优并不代表本学年内一定会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4、在“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禁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人员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外,对其他人员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5、填写电子表格时请按所给格式填写,纸质版确保无误后提交。
五、校团委组织部各院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总负责: 李淑珍 QQ:3286268727
张 怡 QQ:1481476083
教 育 学 院: 张枭袁 QQ:1757878440
文学与传媒学院: 高建强 QQ:3291688638
马 赫 QQ:923127518
机电工程学院: 吴雨欣 QQ:1589807095
商 学 院: 周飞扬 QQ:2815961537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苗琳洁 QQ:2606377328
外国语学院: 邹 苗 QQ:2172234280
艺 术 学 院: 王佳慧 QQ:1402508125
本次推优工作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张嘉文 联系方式:电话:18339716515
任秋雨 联系方式:电话:15238567876
附件1:推优汇总表模板(不分年级)
附件2:推优汇总表模板(分年级)
附件3:2021.10推优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4:2021.10推优表(PDF打印版)
附件5:推优投票格式模版
附件6:推优工作注意事项
附件7:青年大学习证明模板
附件8:各院推优汇总表模板
附件9:推优材料要求
附件10:2021.10推优表填写样表
附件11:2021.10推优表(电子版)
校团委
2021年10月25日